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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最新)

2024-06-05

国际海运危规把危险货物分为多少类?

《国际危规》下对危险货物分类为9大类20个小类,与联合国《规章范本》保持一致。

根据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两个国家标准,国际海运运输中的危险品分为8大类。它们分别是爆炸品、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86)规定,危险货物分为九类:第1类 爆炸品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 易燃液体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各类可分为若干项。

物流如何运输危险品_物流运输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第六条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托运时应随托运单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危险货物说明书或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一式数份,内应有品名、别名、分子式、性能、运输注意事项、急救措施、消防方法等内容,供港口、船舶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时参考。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运输工具 以柴油为燃料的汽车、拖拉机、自动卸货车,三轮车、畜力车和自行车禁止运输爆炸物品。

装运危险品应有固定的车辆和专业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驾驶证、押运证、准运证等要齐全;行驶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线,不得在繁华闹市中行驶、停靠。要做好危险品装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防止痛车投入营运。

一)、从事危险品运输首先要成为半个“行家”。司机要学习一定的化工知识,对经常运载的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要有所了解。(二)、装载货物要到现场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过程其实是检验驾驶员责任心的过程,从一开始工作就要细心。(三)、中速行车,精心驾驶运输危险品,责任重于泰山。

运输指数超过多少的放射性物质应该安排专载运输

1、放射性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比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2、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3、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

4、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第十一条 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5、同时,运输过程中需按照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和器材进行运输,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措施来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对于危险货物的划分,JT617规则将危险品分为9类,分别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其它危险品。

6、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1项 毒害品具体指标 经口:LD50≤500 mg/kg(固体)LD50≤2000 mg/kg(液体)经皮:LD50≤1000 mg/kg(24hr接触)吸入:LC50≤10 mg/L(粉尘、烟雾、蒸气)第2项感染性物品本项化学品系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引起病态,甚至死亡的物质。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本规则用于规范海上包装危险货物的运输,其有效地实施会统一包装危险货物海上运输的惯例和程序,并对经修正的1974年《SOLAS公约》和《MARPOL公约》附则III的强制规定的履行起到保障作用,有效保障包装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和防止污染海洋环境。

2、《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又称《国际危规》)将包装危险货物分为9类: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材料、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3、以便运输中对核临界安全性和辐射量进行控制。《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放射性物质的每组包装,或每个集装箱的总运输指数不得超过50。装有Ⅱ、Ⅲ类黄色标志放射性物质的所有包件和集装箱,在任何船上的总运输指数,不得超过200。

4、危险货物外包装表面必须张贴《国际海运危规》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和标记,具体标志或标记图案需参阅危规的明细表;成组包装或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时,除箱内货物张贴危险品标志和标记外,在成组包装或集装箱外部四周还需帖上与箱内货物内容相同的危险品标牌和标记。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为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港口管理机构,港务(航)监督机构应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规则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的管理,明确有关方的权利和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中一切从事营业性的集装箱货物运输及在港口、场站的装卸业务。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中从事的营业性水路货物运输适用本规则。内河拖航视为水路货物运输,适用本规则。

爆炸品,分几项?

1、项。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小爆炸或小抛射危险。

2、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演习手榴弹、安全导火索、礼花弹、烟火、爆竹、手操信号装置等。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如E型或B型引爆器、铵油、铵沥蜡炸药等。6类: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

3、爆炸品分为6项。六项: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爆炸品,是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列为第1类的危险货物。包括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具有燃烧危险并兼有较小爆炸(局部爆炸)或较小抛射(局部抛射)危险之一或兼有这两种危险但无整体危险。

4、爆炸品分为6项。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爆炸品被分为6个类别。第一类是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指的是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质。第二类是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这类物质可能会产生迸射危险,但不具备整体爆炸的危险性。

5、遇到激发能源的作用能够立即发生爆炸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是具有着火、迸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爆炸品按照其爆炸危险性的大小分为六项,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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