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7
第三条 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以转移至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为主。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办理:沧县环境保护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环境保护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车厢底板应完好平整、周围栏板应牢固。运输车辆车厢底板应有基本的防渗铺垫和防滑装置,车厢底部应设置具有良好气密性的排水孔,在清洗车厢内部时能够有效收集和排除污水。(3)车辆应根据装运危险废物性质和包装形式,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防渗和防散失等用具。
装载状态:危废处理运输者在装载废物时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下,运输者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废物被正确地包装、标记和装载,以防止废物泄漏或造成其他安全隐患。 运输状态:危废处理运输者在运输废物期间的状态。
算。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查询显示:如果本公司危废的产生地转运到不具备贮放条件的二十五公里公司的厂房,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贮存危险废物需要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
不合法。按照《固废法》规定,未按要求运行危废转移联单可以处两万至二十万元罚款。
⑴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⑵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负责危废进厂装卸、储存、二次转运工作; 熟悉物流运输及仓储各项运作流程; 负责预处理系统的工艺和设备运行;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或者监控终端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
当地环保部门同意;运行填写转移联单;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遵循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采取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如果是自己厂内收集运输,只需5即可。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和设备在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运输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工作。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容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建立危废管理图表。有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各生产单位主管人员及生产班组(员工)在危废管理工作方面的岗位职责和责任。
源头分类:明确有序 危险废物需按类别分开存放,确保各类废物间有清晰间隔,如使用过道区分,如HW08废润滑油和HW49废包装桶等。转移管理:严格审批 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务必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并准确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每一步都透明且合法。
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运行和转移危险废物时,准确填写联单,保证信息流转的准确性。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请注意,各地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应直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规范化管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