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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输管理中心网站(山西运输管理中心网站官网)

2024-08-13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属国资

1、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成立于2009年,根据晋发〔2009〕13号文件,作为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管省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的国有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以及维护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2、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包括15个主要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各司其职,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0327号),组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4、中共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履行山西省委规定的职责。 (一)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建立统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1条) 为建立统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基本信息

1、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建立统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1条) 为建立统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总部机构

秘书处、办公室(下设后勤中心)、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规划发展处、财务处(下设资金管控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经营管理处、交通战备办公室、安全处、机务处、业绩考核处、产权管理处、审计处、法律事务处、信息中心、能源管理处、纪委监察室、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信访处、运输公安分处、团委。

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起源于山西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其历史可追溯至2001年9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重组。2010年,公司更名成为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法人独资国有企业。

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山西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2001年9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重组,2010年12月变更为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属法人独资大型国有企业。

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的不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在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持续强化监管,致力于为百姓谋福利。他们构建了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对客货运输、维修、检测、驾培企业和汽车站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实施严格的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实施“黑名单”管理,以确保行业规范。

2、完善监管体系 造福一方百姓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近年来,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在客、货运输企业和维修、检测、驾培企业及汽车站组织开展了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了诚信考核,实行了“黑名单”制度。

3、通过这些举措,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成功推动了全省道路运输业的平稳发展,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做出了显著贡献,实实在在地造福了百姓,提升了行业形象,赢得了社会和政府的广泛支持。

4、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实施了强化监管和源头治超的策略,致力于标本兼治,以克服超限超载问题。自全省启动全面治超行动以来,运管系统秉持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省政府223号和224号令,采取进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管经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等机构合作,共同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机制。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处理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同时,他们需确保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一致,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间的衔接平衡。

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职责经过调整,新增了多个关键领域的工作内容。首先,原省交通厅的部分职责和原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被整合到省交通运输厅,旨在强化交通运输管理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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