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1、货物运输保险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其保障对象、承保标的、承保风险、保险合同变更、保险期限和保险关系六个方面。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对象具有多变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对象的`多变性主要指的是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2、运输保险是以流动状态下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涵盖运输货物保险和运输工具保险等。 该保险的特点在于,保险标的通常处于运输或运行状态,与火灾保险的静止状态要求有明显区别。 运输保险业务包括货物、机动车辆、船舶、航空、摩托车等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地位。
3、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4、货运险,又称货物运输保险,具有独特的特点。首要特点是被保险人的不确定性,保险期间内,运输的货物可能经历多次转卖,这意味着最终受益人并非保险单上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持有保险单的保单持有人。其次,保险利益的转移性是其核心。
5、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对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根据国际保险惯例,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上运输工具(越过船舷)起开始生效,直至该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散装货物一般以到达保单载明的目的港仓库或储存场地时终止)。
若货物未在目的地仓库卸货,保险期限将延续至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的六十天结束。
用批单修改,修改保险单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的事情。不用太担心。
一般出口的货物保险,要修改保单内容的话,要把保单原件进行修改,出具修改后的保单,然后产生的批单,那么你只需要把修改后正确的保单寄给客户就可以了。不知道你那边保险公司的模式怎么样,或许不一样,你可以问问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业务员。
只承保机电产品出口。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保险单:通常适用于信用期限不超过180天,最长不超过1年、以DP、DA和OA方式结算的出口合同。采取总括方式进行承保,即被保险人必须将保单规定范围内的出口全部向保险人投保,不得有逆选择。
法律分析:(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递运输保险。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与国际保险市场上的规定基本一致。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递运输保险。我国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与国际保险市场上的规定基本一致。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舱面货物险。该附加险承保装载于舱面的货物被抛弃或海浪冲击落水所致的损失。一般来讲,保险人确定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和厘定保险费时,是以舱内装载运输为基础的。
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承保责任的起讫,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在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在正常运输情况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以“仓至仓”条款为依据。根据条款规定: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
按照国际保险业的习惯,海运保险基本险采用的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故本题选择C。
例如,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1、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止时间。中国现行的保险条款通常规定,保险期限从约定的开始日期零时起至约定的到期日的24小时止。值得一提的是,保险期限与一般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不同,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实际上可能不在保险期限内。
2、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之间的时间范围,也就是保险合同有效期限。每份保险合同都有其保险期限,过了保险期限后,保险公司就不再对该保单进行赔付。保险期限的长短可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风险承担能力来进行选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保险期限的意思是指保险责任从开始到终止的时间。不同的保险合同有不同的保险期限,有的保险产品可以自由选择期限,可选保障20年、30年或保至70岁、保至80岁,保障终身等。保险期间不仅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的责任期限,也是保险公司用来计算保费的重要依据。
4、保险期限也称“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由于保险期限一方面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之一,另一方面又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责任期限,所以,它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通常有两种计算方法:(1)用年、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