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4
1、《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货物本身、车辆技术状态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货车滞留,在站滞留时间达到48小时,应拍发电报,通知发到站;必要时,应抄送有关铁路局。
2、第三十六条 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货物本身、车辆技术状态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货车滞留,在站滞留时间达到48小时,应拍发电报,通知发到站;必要时,应抄送有关铁路局。第三十七条 装车站按施封办理的货车,途中不得改按不施封办理。
3、货物实际运到时间的计算:起算时间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指定装车日期的,为指定装车日的次日起算。终止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物卸完时为止;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货物运到期限,起码天数为3日。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出现损坏,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责任可以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来确定赔偿价格,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以按照货物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赔偿额。
交通汽车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 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三)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 任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赔偿。
货车出了交通事故货物怎么赔货车出了交通事故一般应当司机承担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向运输公司要求赔偿。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1、货物在运输途中如果发生短缺,那么这是属于过失人的损失,应当向过失人进行索赔,不计入“采购成本”科目中。如果是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企业应当将扣除保险赔款和可回收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一科目中进行核算。
2、查明原因后进行账务处理,主要分3种情况:属于公司已销售出去的产品,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则由购买方承担责任,因此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3、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的会计处理:如果是正常损耗,计入库存商品入账成本: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如果是非正常损耗:借: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等,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第一种情况,公司销售的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如果已经销售出去,由购买方承担损坏责任,因此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网购商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的风险由卖家负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货物在交付之前遭受损坏或丢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而交付之后则由买家承担,除非有法律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法律对货物运输途中毁损的责任分配有明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货物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则转由买受人承担。
答案是运输公司。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损失通常由卖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卖人(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交付地点,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仍无法确定,则出卖人应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便运输给买方。
网购商品在签收之前损坏,后果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可以要求商家重新发货或者退单。动产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节点,因此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是以交付为节点。根据法律规定,在网络平台订购商品并且采取快递方式运输的,交付时间为收货人签收时间。因此,网购商品收货前需检查商品是否完好再予以签收。